司法院院字第1108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1109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1110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23年9月11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3 册 957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一)商会法第十一条第二项所谓“最近一年间”,系指由举派之时追溯以前满一年而言。

  (二)会员代表在举派时,与商会法第十条规定相当者,即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