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公证律师司关于能否出具未参加任何党派组织公证书事的复函 中华文库
司法部公证律师司关于能否出具未参加任何党派组织公证书事的复函 司公字〔85〕第133号 1985年8月20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
纺织工业部人事司:
你司一九八五年八月十三日函悉。关于你部机械公司原工程师杨志宏从美国来信,要求办理从未参加过任何党派组织的公证证明一事,经研究答复如下:
我公证处系国家司法行政部门领导的公证机关,不能为公民出具是否是党团员或是否参加过任何党派组织的证明;一般情况下,也没有必要向国外提供其详细的政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