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印,先须考证篆文。篆文既明,就其形势,细细存想,应如何配法?如遇两字印,或一繁一简,或一短一长,本不配者,宜以不配配之。如遇四字印,有一字不配,宜以三字就之;若三字又不可就,亦宜以不配配之,或反得情趣,万勿牵强凑合。章法即定,从容落墨,落墨后,又不可即便奏刀,恐精神已减,且置于案头,俟兴到或晓起神清气爽时,然后运刀,则刻成自妙。

篆体之宜于印者,一曰大篆。周太史取仓颉之书,加之铦利,或同或异,而名大篆。其法圆不致规,方不致矩,配合六义,成其自然。

一曰小篆,李斯改省大篆之文,破圆作方,悉异古制,谓之小篆。其法文如铁石,势若飞动,一点一画,矩度不苟,藏妍精于朴茂,寄权巧于端庄,冠冕浑成,斯为中律。

一曰悬针文。后汉曹喜作。其法以小篆为质,垂露为文,画细末纤,直如针之悬锋。

一曰柳叶文。晋卫瓘三世攻书,备善众体,此仿上古蝌蚪书,但头尾都细,象柳叶,故曰柳叶文。

一曰铁线文。形如铁线,瘦健有神,圆融洁净,不可如细汉文之端方,要如秦文之袅娜。

一曰大白文。汉印多用此体,法取平正端庄,其损益挪让,与隶相通,要不失六义,转运欲灵,布置当密。

一曰细白文。务求平正,章法绵密,心稳手准,用力一冲,一气而成,甚有风致。

一曰满白文。最称庄重,文务填满,字取平正,致须流利,与隶相融。

一曰切玉文。须和平淡雅,温润有神,其转接处,意到笔不到,如书家之有笔无墨是也。

一曰圆朱文。元赵松雪善作此体,其文圆转妩媚,故曰圆朱。要丰神流动,如春花舞风,轻云出岫。

用刀之法:一刀去,又一刀去,谓之复刀;刀放平,若贴地,谓之覆刀,又名平刀;一刀去,一刀来,谓之反刀;疾送若飞鸟,谓之飞刀,又名冲刀;不疾不徐,欲抛还住,将放更留,谓之涩刀,又名挫刀;锋向两边相摩荡,如负芒刺,谓之刺刀,又名舞刀;刀直切下去,谓之切刀;接头转接处,意到笔不到,留一刀,谓之留刀;刀头埋入印文内,谓之埋刀;既印之后,复加修补,谓之补刀。又有单入刀、双入刀、轻刀、缓刀,各种刀名,虽不可不知,然总要刀下有轻重、有顿挫、有筋力,多用中锋,少用侧锋,时时存古人写字之法。若信笔为之,或过于修饰,则呆板软弱之病多矣。

笔底虽贵劲挺,又最忌怒笔,要知银钩铁画,实从虚和中得来,非狂怪怒张也。

凡人笔气,各出天性,或出笔轻秀,或出笔浑厚,各如其人,种种不一。但能得情趣,都成佳品,惟俗而不韵者,虽雕龙镂凤,亦无足观。

刻大印,粗文勿臃肿,细文须爽健;刻小印,要宽绰有丰神。若刻朱文,无论大小,究竟以细为佳。秦文转角圆,汉文转角方,此秦汉之分也,一印中不可夹杂。

印虽必遵秦汉,然元明诸公之印之佳者,亦可为法。惟时尚习气,断不可使毫厘染于笔端。

董文敏云:“临帖如遇异人,不必相其耳目、手足、头面,当观其举止、笑语、精神流露处。”临古印亦然,只可取其神韵于非烟非雾间耳。汉印中结字最佳,择其不背于六义者,须一一录出,时常参阅。

刻朱文须流利,令如春花舞风;刻白文须沉凝,令如寒山积雪。落手处要大胆,令如壮士舞剑;收拾处要小心,令如美女拈针。此文博士语也,最当玩味。

篆刻一技,亦可以怡养性情,若专求精工,未免耗损精神,亦乏天趣。坡仙云:“诗不求工字不奇,天真烂漫是吾师。”此二语,最得怡养之术。

闻之印之佳者有三品:神、妙、能。轻重得法中之法,屈伸得神外之神,笔未到而意到,形未存而神存,印之神品也。婉转得情趣,稀密无拘束,增减合六义,挪让有依顾,不加雕琢,印之妙品也。长短大小,中规矩方圆之制,繁简去存,无懒散局促之失,清雅平正,印之能品也。又曰:少士人气,亦非能事,惟胸中有书,眼底无物,笔墨间另有一种别致,是为逸品,此则存乎其人,非功力所能致也。昔人以逸品置于神品之上。

琴有不弹,印亦有不刻。石不佳不刻;篆不配不刻;义不雅不刻;器不利不刻;兴不到不刻;疾风暴雨、烈暑祁寒不刻;对不韵者不刻;不是识者不刻。此所谓八不刻。又有不可刻者五:不精诣不可刻;不通文义不可刻;不精篆学不可刻;笔不信心不可刻;刀不信笔不可刻。有志斯道者,可不慎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