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律师赞
作者:李恒 
(唐穆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67

    代有觉人,为如来使。龙鬼归降,天人奉事。声飞五天,辞惊万里。金乌西沈,佛日东举。稽首归依,肇律宗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