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论·第1204部


十二因缘论一卷


净意菩萨造元魏三藏法师菩提流支译


十二因缘论


  归命牟尼尊  妙法比丘僧


  略作因缘论  为义显现故


  牟尼所演说  十二胜上分


  因缘所生法  彼为三所摄


  烦恼业及苦  次说应当知


  烦恼初八九  业二及以十


  余七说为苦  三摄十二法


  从三故生二  从二故生七


  从七复生三  是故如轮转


  一切世间法  唯因果无人


  但从诸空法  唯生于空法


  诵灯印镜响  日珠种子水


  诸阴转不转  智者善思量


  有弟子成就。随所闻法堪能受持。令不忘失于如来法。谓事非事及性相等。如是义中心怀疑惑。为得知故问言。尊者。


  牟尼所演说  十二胜上分


  因缘所生法  彼为三所摄


  如是等诸事  今为知请问


  愿为我解释  除断我疑网


  师见弟子意  于法生渴仰


  恭敬请示故  即答言汝听


  十二胜上分  彼为三所摄


  烦恼业及苦  次说应当知


  是中十及二  故曰为十二


  以彼不异分  故名为胜分


  如车舆分故  说胜分应知


  言牟尼者。名为寂灭。亦名无分别。亦名为定。亦名无言说。彼牟尼所演。宣畅辩说。是名假名。然彼非是大人丈夫。自在定时。性相所生。但唯因缘所生成故。彼十二分。于烦恼业及以苦处。三法迭互共作因缘。如拒瓶案。如是三处所摄应知。


  问曰。何者为烦恼。何者为业。何者为苦。而得有此诸因缘法胜分摄成。


  答曰。于此十二胜上分中。初为无明。第八为爱。第九为取。此三胜分是烦恼所摄。第二为行。第十为有。此二胜分是业所摄。余七胜分是苦所摄。此是烦恼业苦等三。摄十二分应知。言余七者。谓识名色六入触受及生老死。恩爱别离。怨憎合会。所求不得。如是等法生一切苦。如是诸分。于向所说。烦恼业苦。以为根本。应知。摄十二分。唯有三事。更无馀法。一切经中但有此分。更无有馀。


  问曰。已知此等诸胜分义。为我解释烦恼业苦在于何处。复云何成一切诸事。答曰。从三生二。三是烦恼。二是业。谓从烦恼而生于业。从二生七。七者是苦。谓从于业而生于苦。从七生三者。谓从于苦而生烦恼。此说烦恼业苦三种迭互相生。是故生有轮转不定。所言有者。所谓欲色无色界等。彼中不住。喻如轮转。以彼有故。一切世间凡夫众生。次第上下犹如轮转。有中不定。以不定故。说有三处。


  问曰。彼造一切身。自在众生。何者是彼作事云何。


  答曰。偈言。一切世间法。唯因果无人。除假说故有。此是正思量。彼非说性。是故见作众生不成。


  问曰。若如是者。云何得从现在世间而取未来世间。


  答曰。乃至无有一毫等法从现在世间而取未来世间。是故偈言。但从诸空法。唯生于空法。此明自我我所空。谓烦恼业处。此五法行性离无我。应如是取。


  问曰。若性无我法中。而行性无我者。今说何为证。


  答曰。偈言。诵灯印镜响。日珠种子水。如是等诸喻。为证可取。信无自体。性假名故。有言。现在世未来世者。如师所诵。实不从师转至弟子。虽不从师转至弟子。岂可不成授弟子义。可言弟子无因而得。遮护妄计无因患故。如是临命终时。心识不至未来世间。防常患故。非未来身从余处来。遮护妄计无因患故。如师诵为因。令弟子得。彼不可说。以为即是亦不可说。为一向异。如是临命终时。心识为因。是故得生后身心识。而彼心识。不可说一不可说异。亦不离彼。亦不即彼。如是从灯生灯。从印生印。从镜生像。从声有响。从日从珠出生于火。从子生芽。如安石榴庵罗果等。口生涎水。如是等法。不名即彼。不名异彼。如是一切诸因缘法。转不转事。诸有智者。善思量应知。是中阴者。所谓说色受想行识。彼托生者。此诸阴灭。因彼灭阴。后相似生。然实无有一毫等法从此至彼。此是世间渐次之义。以是义故。一切世间。无常不净苦无我等。以能观察如是事故。于诸法中不生疑惑。不疑惑故则不生染。不生染故则不生著。不生著故则不虚渴。不虚渴故则不造业。以无业故则不取事。不取事故不造有为行。无有为行。故则不复生。以不生故无有一切身心等苦。如是不造五种因故。则于彼处无七种果。以无果故名为解脱。如是作故。则是释成不生不灭不常不断。有边无边如是等句。于中有偈。


  不见无缘生  决定是正义


  于诸最妙事  是故不成断


  于中无所减  亦复无所增


  应见如谛实  随状及如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