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恩官员敕
作者:李亶 后唐
(后唐明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110

    本朝列圣,受册徽号,多施霑泽,荡涤瑕疵。今缘才过南郊,不可便行大赦,其中有恩未及者,宜示优矜。其诸色官员中,或有经罚殿停替者,宜并许以停任时官资理选数赴调。其诸征科不了勒定州县官等,除已赴南郊行事该恩外,虑有在外赴行事不及者,宜并准上许理选序。贵普沾于恩惠,免永滞其身名,俾得自新,皆期受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