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约授棣州刺史制
作者:白居易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663

    敕:前齐州刺史兼御史中丞刘约,故太保济之子,太尉总之弟也。吾尝思济之功,总之忠,而嘉约之谨厚,累迁至齐州刺史,在官无败事,罢秩有去思。念旧录能,宜当宠用,况公侯之后,约有通才,封域之间,棣为要郡,委之共理,谁曰不然。可使持节棣州诸军事棣州刺史依前御史中丞,散官、勋如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