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曾荫培等2人职务任免的通知
国人字〔2000〕175号
2000年12月8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本作品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1年/第3号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的提名和建议,国务院2000年12月8日决定:

任命曾荫培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警务处处长;

免去许淇安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警务处处长职务。

国 务 院
二○○○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