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部军管会改革邮电部门免费使用邮电办法的通知
(69)革生综字第39号
制定机关:山东省邮电管理局革命委员会
1969年4月16日

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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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部军管会改革邮电部门免费试用邮电办法的通知

各地、市、县(市)邮电局,济南市邮局、电信局革命委员会:

接部军管会(69)军管生三字第 22 号和(69)生三字第 138 号通知说:“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以来,广大革命群众对邮电部门免费滥用邮电的办法反映很大,这是特殊化的表现。为此,决定从1969年5月1日起,改革邮电部门免费使用邮电的办法。

1、邮电部和各省、市、自治区邮电管理局革委会,直接负责通信指挥调度,业务查询,技术维护以及维护专用的巡房线路、电路,经领导批准指定的专用话机,使用长途电话和电报可免费外,其它使用邮电应一律纳费。

2、邮政免费使用邮电业务的范围,应包括邮件包裹、长途电话、市内电话和电报。今后各级邮电部门,除直接负责通信指挥调度、业务查询和技术维护使用邮电仍可免费外,其余应一律纳费。

3、各级邮电部门使用邮电时,寄发邮件应加盖 “邮电查询” 标记;挂发长途电话应指定专用话机;拍发电报应规定专用挂号;使用市内电话应指定专用号码,以便与纳费业务严格区别。”

根据上述通知精神,经研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1、省局革委所属单位,除生产组、总站革委生产组及其所属各线务站、巡房、工程队、电信工程队、机要局、测频台仍可免费使用邮电外,其它应一律纳费。

2、市、地局(包括济南市邮、电两局)革委所属、生产指挥部(组)、长途台、报房、载波室、增音站、机线室(班、组)大修班(组)、邮运、转运站、邮政封发、发行、汇兑稽核及邮政电信营业、无线报房、监测台(测频台)可免费使用邮电外,其余一律纳费。

3、县局仿照市、专局办法自行研究确定。

4、因为该项是一新的改革,怎样划分才符合部军管会通知精神,请各市、地局革委会在实践中,提出意见及时反映给我们,以便进一步修改。

山东省邮电管理局革命委员会
一九六九年四月十六日


抄报:邮电部军管会,省革委生产指挥部

抄送:全省各市、地、县革命委员会,本会所办办事、生产、组织组,总站、工厂、公司、电信工程队、机要局、邮电学校革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