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白论第五 公孙龙子
名实论第六
作者:公孙龙 

天地与其所产焉,物也。天地之形及天地之所生者,皆谓之物也。物以物其所物而不过焉,实也。取材以修廊庙,制以车服器械,求贤以实,侍御仆从,中外职分,皆无过差,各当其物,故谓之实也。实以实其所实而不旷焉,位也。实者,充实器用之小大,众万之卑高。器得其材,人堪其职,庶政无阙,尊卑有序,故曰位也。出其所位非位离位使官,器用过制,或僭于上,或滥于下,皆非其位。而位其所位焉,正也。取材之与制器,莅事之与制,赏有尊卑,各亦异数,靖共其位,而不僭滥,故谓正也。

以其所正,正其所不正;疑其所正。以正正于不正,则不正者皆正。以不正乱于正,则众皆疑之。其“正”者,正其所实也;正其所实者,正其名也。仲尼曰︰“必也正名乎!”故正其实,正矣。其实正,则众正皆正矣。

其“名”正,则唯乎其彼此焉。唯,应辞也。正其名者,谓施名当于彼此之实,故即名求实,而后彼此者皆应其名。谓彼而彼,不唯乎彼,则彼谓不行。谓者,教命也。发号施命,而召于彼,而彼不应者,分不当于彼,故教命不得行也。谓此而此,不唯乎此,则此谓不行。施命不当于此,故此命不得行。其以当,不当也;不当而当,乱也。教命不当而自以为当者,弥不当也。故曰其以当,不当也。以其命之不当,故群物不应,逆其命矣。以不当应物之不当命,而势位以威之,则天下皆以不当为当,所以又至于乱矣。故彼彼当乎彼,则唯乎彼,其谓行彼。此此当乎此,则唯乎此,其谓行此。其以当而当也,以当而当,正也。施命于彼此而当彼此之名实,故皆应而令行。若夫以当,则天下自正。故彼彼止于彼,此此止于此,可。彼名止于彼实,而此名止于此实,彼此名实不相滥,故曰可。彼此而彼且此,此彼而此且彼,不可。或以彼名滥于此实,而谓彼且与此相类;或以此名滥于彼实,而谓此且与彼相同,故皆不可。

夫名实,谓也。知此之非此也,知此之不在此也,则不谓也。知彼之非彼也,知彼之不在彼也,则不谓也。夫名,所以命实也,故众政之与实赏,刑名当其实,乃善也。假令知此之大功非此人之功也,知此之小功不足在此之可赏也,则皆不命赏矣。假令知彼之大罪非彼人之大罪也,知彼之小罪不足在彼之可罚也,则皆不命罚矣。至矣哉古之明王!审其名实,所愼其谓。至矣哉古之明王!公孙龙之作论也,假物为辩,以敷正王道之至大者也。夫王道之所谓大者,莫大于正名实也。仲尼曰︰“唯名与器,不可以假人。”然则名号器实,圣人之所重愼之者也。名者,名于事物,以施教者也。实者,实于事物,以成教者也。夫名非物也,而物无名则无以自通矣;物非名也,而名无物则无以自明矣。是以名因实而立,实由名以通。故名当于实,则名教大行,实功大举,王道所以配天而大者也。是以古之明王,审其名实,而愼其施行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