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职处理的暂行规定的决议 根据1987年11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对1978年底以前颁布的法律进行清理的情况和意见的报告的决定》 废止
(1958年3月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四次会议通过)

  1. 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职处理的暂行规定

      1958年3月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四次会议决议:原则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职处理的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