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条例和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的决议
(1958年3月1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五次会议通过)

  1. 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条例
  2. 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一届95次会议)

      1958年3月1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五次会议决议:批准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制定的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条例和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