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工作要点
2025年4月18日于人民大会堂
(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2次委员长会议上)
发布机关: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
2026年
本作品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5年/第三号
(2024年12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5次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 2025年4月1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2次委员长会议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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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工作要点
(2024年12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5次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 2025年4月1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2次委员长会议修改)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

1.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必然和显著政治优势,深刻认识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原则,深刻认识人大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的使命任务,深刻认识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职能作用,深刻认识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的目标要求,把握好人大工作的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和基本功,认真学习研读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融会贯通学,结合实际学,全面掌握这一重要思想的发展脉络、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自觉地、具体地贯彻落实到履职全过程之中。

二、履行宪法实施和监督的职责

2.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充分发挥人大保证全面有效实施宪法法律的重要作用,落实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坚持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全面贯彻,坚持宪法实施、宪法解释、宪法监督系统推进,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确保宪法法律得到有效实施。

3.推进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完善宪法相关法律制度。建立宪法实施情况报告制度。不断提高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能力和质量,完善合宪性审查制度,全面发挥宪法在立法中的核心地位功能,对所有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和决定决议草案进行合宪性审查,加强涉宪性问题研究。依法纠正、撤销违反宪法法律的法规、司法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扎实推进法律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工作。推动建设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信息平台。

4.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和理论研究。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实施好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好国家宪法日活动,推动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结合人大职责加强宪法理论和实践研究,推动构建自主的中国宪法话语体系,讲好中国宪法故事。

5.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全面准确、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坚持依法治港治澳。加强对特别行政区本地法律的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宪法和基本法宣传,增强港澳同胞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

三、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6.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落实深化立法领域改革要求,完成党中央确定的重大立法任务,稳步推进本届立法规划。立法工作中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情况,及时主动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组织协调,严格审议把关,更好发挥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人大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同“一府一委两院”沟通协调,增强立法工作合力。

7.推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更加健全。做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工作,完善代表履职规范、保障和管理制度。修改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保障基层民主,促进基层治理。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8.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国家发展规划法、金融法、金融稳定法、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企业破产法、招标投标法、农业法、渔业法、民用航空法、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人工智能、数字经济、大数据、自动驾驶、低空经济、航天等新兴领域加强立法研究。

9.推进社会、文化领域立法。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修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进文化强国战略实施。制定社会救助法、托育服务法、检察公益诉讼法,修改传染病防治法,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10.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继续推进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稳步有序审议修改法典草案。制定国家公园法。

11.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公共安全治理机制建设。制定原子能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修改网络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监狱法、国家赔偿法,强化公正执法司法。

12.加强涉外领域立法。修改海商法、对外贸易法、仲裁法,统筹修改完善相关法律中的涉外规定,强化高水平对外开放法治保障。

13.做好国际条约的决定批准工作。做好条约议案审议工作,依法履行决定批准或加入国际条约的职责。

14.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纂,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以高质量立法保障和服务改革发展。推进民主立法、开门立法,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广泛凝聚立法共识。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各项权利得到有效落实。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发挥好国家立法“直通车”作用。加强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研究反馈工作。督促有关方面及时制定修改法律配套规定。

15.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坚持破和立的辩证统一,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灵活运用多种立法形式,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及时作出相关授权决定或者改革决定。听取审议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报告,统筹安排相关立法修法工作。

四、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16.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各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贯彻落实新修改的监督法,完善监督法实施机制。

17.助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新质生产力发展、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工作、金融工作、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情况的报告。围绕“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若干重要问题,发展乡村产业、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陆地国界法实施情况,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工作情况,加强侨务立法、为凝聚侨心侨力汇集侨资侨智提供法治保障情况,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情况等进行专题调研。

18.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工会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

19.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森林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情况。检查节约能源法实施情况,并开展专题询问。

20.加强对执法、监察、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刑罚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海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围绕监察法、国家安全法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21.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政府债务管理监督。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24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4年中央决算;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2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和整改问责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24.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财政高等教育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围绕规范税收优惠政策有关情况、政府资本性支出管理与改革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加强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发挥预算工委基层联系点功能作用。

22.增强监督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把前期调研、实地检查、会议审议做深做实,找准问题、查清原因,提出务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加强督促落实,切实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完善制度。遵循法定权限、依照法定程序、履行法定职责,推动各国家机关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履职尽责、开展工作。注重把监督与立法、与法治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推动法律有效实施。

23.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全国人大机关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实施意见》。加强对群众线上线下来信来访反映信访问题的综合分析和调查研究。落实信访工作情况向委员长会议报告制度。推进信访智能化平台建设。

五、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24.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代表法,完善代表工作相关制度性规定,坚持以“两个联系”为抓手深化拓展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

25.密切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落实好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机制,完善和落实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联系相关领域、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全国人大代表的工作机制。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认真研究和采纳代表意见建议。

26.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组织好代表专题调研、集中视察,严格依法稳妥有序组织代表跨原选举单位的视察调研活动。组织和支持代表紧扣法定职责、围绕履职所需,同群众保持经常性联系。健全代表反映群众意见要求的处理反馈工作机制,引导代表注重从制度、法律层面综合分析、研提建议,把民意民智体现到相关议案建议和审议发言中。

27.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效。认真做好习近平总书记参加代表团审议时代表提出意见建议的办理、督办工作。发挥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沟通协调机制作用,帮助代表把好议案建议的政治关、法律关、质量关。加强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工作。落实代表议案建议统筹管理工作机制。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分析和成果应用。组织开展高质量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宣传表扬鼓励。

28.做好代表学习培训工作。统筹谋划、认真组织代表学习培训,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强化履职基础知识,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专题学习,加强学习平台建设,增强学习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代表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代表法等。

29.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做好定期向代表通报重要情况和征求意见工作。支持“一府一委两院”健全联系代表的制度机制。支持省级人大常委会加强同本地区选举产生的全国人大代表的联系。加强代表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引导代表站稳政治立场,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恪尽职守,廉洁奉公,自觉接受监督。健全代表履职情况记录制度。依法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优化升级全国人大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功能,通过平台及时向代表通报情况、提供知情知政信息、征求代表意见。

30.开展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专题调研。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有关工作的建议,为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六、加强人大对外交往

31.服从服务国家外交大局。坚持以习近平外交思想为引领,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以推动落实元首外交成果为主线,加强与各国议会、国际和地区议会组织交往合作。立足人大职能职责和对外工作特点优势,科学统筹协调,提升整体合力,增强人大对外交往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

32.协同推进各层级对外交往。发挥高层交往引领作用,精心组织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的外事活动,做好出访有关国家和邀请外国议会领导人访华的工作。发挥机制交流、友好小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办事机构渠道作用,加强对口交往和专题性、专业性交流。有针对性邀请和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参与对外交往活动。

33.全方位开展双多边交往合作。加强中俄立法机构高水平协作,做好同美国国会的交流交往,全面加强同欧洲国家议会和欧洲议会对话交流,密切同周边国家议会交往合作,巩固拓展同发展中国家议会团结合作。深入参与多边议会交往,做好出席第六次世界议长大会和其他多边活动的工作。在对外交往中,坚持围绕深化政治互信、促进务实合作、增进人民友谊,助力国家关系发展和全球伙伴关系建设;坚持维护联合国宪章宗旨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维护国际公平正义,促进“全球南方”团结合作和全球治理变革完善,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34.深化治国理政经验交流。加强立法、监督等经验交流,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果。针对交往对象情况,围绕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减贫脱贫、文化教育、生态环保、社会治理等开展经验交流互鉴,增进相互了解和认同。推动外国议会及时制定、修改或批准相关法律文件,为国家间合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继续邀请发展中国家议员和议会工作人员来华研修,丰富拓展座谈交流、实地参访活动,通过“北京谈、地方看”等方式,多维度、立体化、深层次展现中国成就和经验。

35.加强对外宣介和斗争。积极宣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和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一带一路”倡议等,推动建设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和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大力宣介中国式现代化,介绍我国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唱响中国发展光明论。宣传阐释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优势和运行成效,打造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家站等外宣窗口,继续办好“议长专访”、外事团组侧记等宣传项目,丰富拓展外宣方式渠道。在涉国家核心利益问题上主动发声、敢斗善斗,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七、加强人大新闻舆论工作

36.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党性原则,把牢正确舆论导向,守好人大意识形态阵地,坚决维护政治安全、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发挥新闻发言人制度作用,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言人、外事委发言人、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等渠道对有关问题及时发声,表明立场,解疑释惑。支持主要媒体做好人大新闻报道工作。加强《中国人大》杂志和中国人大网建设,统筹推动“刊、网、微、端”深度融合。完善涉人大工作重大舆情的发现、研判、处置机制,做好舆情应对工作。

37.讲好中国人大故事。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的宣传报道。精心组织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和常委会会议的新闻报道。认真做好人大立法、监督、代表、外事工作和自身建设的新闻宣传。加强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加强法律文本英文翻译工作,宣介我国法治建设成就。加强对代表履职和代表工作的宣传报道,组织好“代表通道”,重点聚焦一线工人、农民等基层代表,充分展现新时代人大代表履职风采。加强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研究。开展好“中华环保世纪行”等主题宣传活动。

八、坚持按照“四个机关”要求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38.持之以恒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特别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确保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认真学习宪法法律和履职所需各方面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坚持和完善常委会党组集体学习、常委会专题讲座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认真执行党的领导各项制度,履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政治领导责任,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39.提高常委会工作质量和水平。坚持守正创新,总结运用以往好经验好做法,探索创新工作思路、内容、机制、方法。坚持实事求是,遵循和把握客观规律,统筹、有序、协同谋划和开展工作,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持系统观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注重协调衔接,加强工作配合。充分发挥人大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中的带头作用,健全和落实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回应人民群众的呼声期盼,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

40.加强全国人大机关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强化作风建设,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中央巡视整改落实和成果应用,持续做好机关内部巡视工作,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强化正风肃纪反腐。加强组织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筑牢机关国家安全、保密防线。推进人大工作信息化建设。

九、提升人大工作整体合力

41.加强与地方人大的联系。完善与地方人大的工作联系、协同机制。做好委托省级人大常委会检查有关法律实施情况的工作。加强对省级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的指导。召开2025.年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举办地方立法培训班。办好地方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班。

十、做好重要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

42.开好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召开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履行宪法赋予的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职责,做好大会各项筹备、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强化会风会纪建设,确保圆满完成大会各项议程。组织代表在会前开展集中视察,及时向代表通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财政预算、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情况等。组织代表讨论有关法律草案。

十一、抓好组织实施

43.强化目标任务贯彻落实。根据本要点,年度立法、监督、代表、外事工作计划和新闻舆论工作要点等,进一步细化任务举措、确定责任分工、明确时限和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见效。各专门委员会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议案起草、审议和常委会监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做好法律案统一审议工作。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常委会办公厅做好相应服务保障工作。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保证各项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