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七十三 元史卷一百七十四
列传第六十一
卷一百七十五 
    姚燧 郭贯 夹谷之奇 刘赓 耶律有尚 郝天挺 张孔孙

    姚燧

    姚燧字端甫,世系见燧伯父枢传。父格,燧生三岁而孤,育于伯父枢。枢隐居苏门,谓燧蒙暗,教督之甚急,燧不能堪,杨奂驰书止之曰:“燧,令器也。长自有成尔,何以急为!”且许醮以女。年十三,见许衡于苏门,十八,始受学于长安。时未尝为文,视流辈所作,惟见其不如古人,则心弗是也。二十四,始读韩退之文,试习为之,人谓有作者风。稍就正于衡,衡亦赏其辞,且戒之曰:“弓矢为物,以待盗也;使盗得之,亦将待(之)〔人〕。[1]文章固发闻士子之利器,然先有能一世之名,将何以应人之见役者哉!非其人而与之,与非其人而拒之,钧罪也,非周身斯世之道也。”

    至元七年,[2]衡以国子祭酒教贵胄,奏召旧弟子十二人,燧自太原驿致馆下。[3]燧年三十八,始为秦王府文学。未几,授奉议大夫,兼提举陕西、四川、中兴等路学校。十二年,以秦王命,安辑庸、蜀。明年,汉嘉新附,入谕其民。又奉命招王立于合州。又明年,抚循夔府。凡三使蜀,皆称职。十七年,除陕西汉中道提刑按察司副使。录囚延安,逮系诖误,皆纵释之,人服其明决。调山南湖北道。按部澧州,兴学赈民,孜孜如弗及。二十三年,自湖北奉旨趋朝。明年,为翰林直学士。二十七年,授大司农丞。

    元贞元年,以翰林学士召修世祖实录。初置检阅官,究核故事,燧与侍读高道凝总裁之,书成。大德五年,授中宪大夫、江东廉访使,移病太平。九年,拜中奉大夫、江西行省参知政事。

    至大元年,仁宗居藩邸,开宫师府,燧年已七十,遣正字吕洙,如汉征四皓故事,起燧为太子宾客。未几,除承旨学士,寻拜太子少傅。武宗面谕燧,燧拜辞,谢曰:“昔臣先伯父枢,尝除是官,尚不敢拜,臣何敢受!”明年,授荣禄大夫、翰林学士承旨、知制诰兼修国史。四年,得告南归,中书以承旨召;明年,复召。[4]燧以病,俱不赴。卒于家,年七十六。谥曰文。

    燧先在苏门山时,读通鉴纲目,尝病国统散于逐年,不能一览而得其离合之概,至告病江东,著国统离合表若干卷,年经而国纬之,如史记诸表,将附朱熹凡例之后,复取徽、建二本校雠,得三误焉,序于表首。略曰:“其一,建安二十五年,徽本作‘延康元年’。凡例:中岁改元,在兴废存亡之际,以前为正。当从建本,于建安二十五年下,注‘改元延康’。其二,章武三年,徽本大书‘三年,后主禅建兴元年’,建本无‘三年’,则昭烈为无终。徽、建皆曰‘后主’,于君臣父子之教,所害甚大,是起十四卷、尽十六卷,凡曰后主者,皆失于刊正也。当于三年下注‘帝禅建兴元年’,明年大书‘帝禅建兴二年’,庶前后无龃龉也。其三,天宝十五载注‘肃宗皇帝至德元载’,明年惟曰‘二载’,为无始。当大书‘二载’上加‘肃宗皇帝至德’,使上同于开元。三者钧失,而建安之取,至德之去,统固在也。若章武之距建兴,才三年耳,遽有帝父主子之异,岂不于统大有关乎!”详见序篇。

    燧之学,有得于许衡,由穷理致知,反躬实践,为世名儒。为文闳肆该洽,豪而不宕,刚而不厉,舂容盛大,有西汉风,宋末弊习,为之一变。盖自延祐以前,文章大匠,莫能先之。或谓世无知燧者,曰:“岂惟知之,读而能句,句而得其意者,犹寡。”燧曰:“世固有厌空桑而思闻鼓缶者乎,然文章以道轻重,道以文章轻重。彼复有班孟坚者出,表古今人物,九品中必以一等置欧阳子,则为去圣贤也有级而不远,其文虽无谢、尹之知,不害于行后。岂有一言几乎古,而不闻之将来乎!”当时孝子顺孙,欲发挥其先德,必得燧文,始可传信;其不得者,每为愧耻。故三十年间,国朝名臣世勋、显行盛德,皆燧所书。每来谒文,必其行业可嘉,然后许可,辞无溢美。又稍广置燕乐,燧则为之喜而援笔大书,否则弗易得也。

    时高丽沈阳王父子,连姻帝室,倾赀结朝臣。一日,欲求燧诗文,燧靳不与,至奉旨,乃与之。王赠谢币帛、金玉、名画五十篚,盛陈致燧。燧即时分散诸属官及史胥侍从,止留金银,付翰林院为公用器皿,燧一无所取。人问之,燧曰:“彼藩邦小国,唯以货利为重,吾能轻之,使知大朝不以是为意。”其器识豪迈过人类如此。然颇恃才,轻视赵孟𫖯、元明善辈,故君子以是少之。平生所著,有牧庵文集五十卷行于世。子三:埙,圻,城。

    郭贯

    郭贯字安道,保定人。以才行见推择,为枢密中书掾,调南康路经历,擢广西道提刑按察司判官,会例格,授济南路经历。至元二十七年,拜监察御史。承诏分江北沿淮草地,劾淮西宣慰使昂吉儿父子专权,久不迁调,蠹政害民。三十年,佥湖南肃政廉访司事。

    大德初,迁湖北道,言“令四省军马,以数万计,征八百媳妇国,深入炎瘴万里不毛之地,无益于国”。五年,迁江西道,赈恤饥民,有惠政,入为御史台都事。八年,迁集贤待制,进翰林直学士,奉诏与辽阳行省平章政事别速(合)〔台〕彻里帖木儿往镇高丽。[5]十一年,召为河东廉访副使。

    至大二年,仁宗至五台山,贯进见,仁宗因问:“廉访使灭里吉歹何以有善政?”左右对曰:“皆副使郭贯之教也。”因赐贯玛瑙数珠、金织文币,入为吏部考功郎,遂拜治书侍御史。四年,除礼部尚书,帝亲书其官阶曰嘉议大夫,以授有司。

    皇庆元年,擢淮西廉访使,寻留不遣,改侍御史,俄迁翰林侍讲学士。明年,出为淮西廉访使。建言“宜置常平仓,考校各路农事”。延祐二年,召拜中书参知政事。明年,升左丞,加集贤大学士。五年,除太子詹事。贯言:“皇太子受金宝已三年,宜行册礼;又,辅导之官,早宜选置。”从之。六年,加太子宾客,谒告还家。

    至治元年,复起为集贤大学士,寻致仕。泰定元年,迁翰林学士承旨,不起。至顺二年,以疾卒,年八十有二。赠光禄大夫、河南行省平章政事、柱国,追封蔡国公,谥文宪。贯博学,精于篆籀,当世册宝碑额,多出其手云。

    夹谷之奇

    夹谷之奇字士常,其先出女真加古部,后讹为夹谷,由马纪领撒曷水徙家于滕州。之奇少孤,舅杜氏携之至东平,因受业于康晔。授济宁教授,辟中书省掾。大兵南伐宋,授行省左右司都事。时行省官与中书权臣有隙,特遣使核其财用,而之奇职文书,亦被按问。张弘范率其属诣使者言:“夹谷都事素公清,若少有侵渔,弘范当与连坐。”会御史台立,〔擢〕之奇佥江南浙西道提刑按察司事,[6]既而移佥江北淮东。

    至元十九年,召为吏部郎中,立陟降澄汰之法,著为令式。岁大旱,有司议平谷价,以遏腾涌之患。之奇言:“莫若省经费,辍土木之役,庶足召和气,弭灾变,而有丰稔之期。”

    二十一年,迁左赞善大夫。时裕宗为皇太子,每进见,必赐坐,顾遇甚优。权臣有欲以均输法益国赋者,虑提刑按察司挠其事,请令与转运司并为一职,诏集群臣议之。之奇言:“按察司者,控制诸路,发擿奸伏,责任匪轻。若使理财,则心劳事冗,将弥缝自救之不暇,又安能绳纠他人哉!并之弗便。”事遂寝。又与谕德李谦,条具时政十事,上之皇太子:一曰正心,二曰睦亲,三曰崇俭,四曰几谏,五曰戢兵,六曰亲贤,〔七曰革敝〕,八曰尚(友)〔文〕,[7]九曰定律,十曰正名。会皇太子薨,除翰林直学士,改吏部侍郎,遂拜侍御史。二十五年,丁母忧,以吏部尚书起复,屡请终制,不许。明年,卒。

    之奇虑识精审,明于大体,而不忽细微,为政卓卓可称;虽老于吏学者,自以为不及。为文章尤简严有法,多传于世云。

    刘赓

    刘赓字熙载,洺水人。五世祖逸,以郡吏治狱,有阴德。祖肃,为(右)〔左〕三部尚书。[8]赓幼有文名,师事翰林学士王磐。至元十三年,用荐者授国史院编修官。十六年,迁应奉翰林文字。辟为司徒府长史,仍兼应奉;补外,同知德州事,考满,擢太庙置丞、太常博士,拜监察御史。是时,御史中丞崔彧,好盛气待人,他御史拜谒,或平受之,独见赓,则待以上客。大德二年,升翰林直学士。六年,奉使宣抚陕西。[9]由侍讲学士陞学士。

    至大二年,迁礼部尚书,仍兼翰林学士;寻拜侍御史;顷之,还翰林为学士承旨,兼国子祭酒。国学故事,伴读生以次出补吏,莫不争先出。时有一生,亲老且贫,同舍生有名在前者,因博士以告曰:“我齿颇少,请让之先。”赓曰:“让,德之恭也。”从其让,别为书荐其人,朝廷反先用之。自是六馆之士,皆知让之为美德也。

    皇庆元年,迁集贤大学士,仍兼国子祭酒。延祐元年,复为承旨;六年,拜太子宾客;七年,复入集贤为大学士;寻又入翰林为承旨。泰定元年,[10]加光禄大夫。会集议上尊号,赓独抗言其不可,事遂已。天历元年卒,年八十一。

    赓久典文翰,当时大制作多出其手,以耆年宿德,为朝廷所推重云。

    耶律有尚

    耶律有尚字伯强,辽(金)〔东〕丹王十世孙。[11]祖父在金世尝官于东平,因家焉。有尚资识绝人,笃志于学,受业许衡之门,号称高第弟子。其学邃于性理,而尤以诚为本,仪容辞令,动中规矩,识与不识,莫不服其为有道之君子。

    至元八年,衡罢中书左丞,除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以教国人之子弟,乃奏以门人十二人为斋长以伴读,有尚其一也。十年,衡告免还乡里,朝廷乃以有尚等为助教,嗣领其学事。居久之,拜监察御史,不赴。除秘书监丞,出知蓟州,为政以宽简得民情。

    裕宗在东宫,召为詹事院长史。自有尚既去,而国学事颇废,廷议以谓非有尚无足以继衡者,除国子司业。时学馆未建,师弟子皆寓居民屋,有尚屡以为言,二十四年,朝廷乃大起学舍,始立国子监,立监官,而增广弟子员。于是有尚陞国子祭酒,儒风为之丕振。二十七年,以亲老,辞职归。

    大德改元,复召为国子祭酒。寻除集贤学士,兼其职。顷之,迁太常卿,又迁集贤学士。八年,葬父还乡里。已而朝廷思用老儒,以安车召之于家,累辞不允,复起为昭文馆大学士,兼国子祭酒,阶中奉大夫。

    有尚前后五居国学,其立教以义理为本,而省察必真切;以恭敬为先,而践履必端悫。凡文词之小技,缀缉雕刻,足以破裂圣人之大道者,皆屏黜之。是以诸生知趋正学,崇正道,以经术为尊,以躬行为务,悉为成德达材之士。大抵其教法一遵衡之旧,而勤谨有加焉。身为学者师表者数十年,海内宗之,犹如昔之宗衡也。有尚既以年老,力请还家,朝廷复颁楮币七千缗,即其家赐之。卒年八十六,赐谥文正。

    郝天挺子佑附

    郝天挺字继先,出于朵鲁别族,自曾祖而上,居安肃州,父和上拔都鲁,太宗、宪宗之世多著武功,为河东行省五路军民万户。

    天挺英爽刚直,有志略,受业于遗山元好问,以勋臣子,世祖召见,嘉其容止,有旨:宜任以政,俾执文字,备宿卫春宫。裕宗遇之甚厚。建省云南,选官属,遂除参议云南行尚书省事,寻升参知政事,又擢陕西汉中道廉访使;未几,入为吏部尚书,寻除陕西行御史台中丞,又迁四川行省参政及江浙行省左丞,俱不赴。拜中书(右)〔左〕丞,[12]与宰相论事,有不合,辄面斥之。一日,以奏事敷陈明允,特赐黄金百两,不受。帝曰:“非利汝也,第旌汝肯言耳。”

    成宗崩,仁宗以太后命,首定大难,及武宗还自朔方,遂入正大统,定策之际,天挺与有力焉。仁宗临御,收召故老天挺与少保张闾等十人,共议大政,革尚书省之弊,遂成皇庆之治。又出为江西、河南二省右丞,召拜御史中丞。入见,首陈纪纲之要,以猎为喻曰:“御史职在击奸,犹鹰扬焉禽之,弱者易获也,其力大者,必借人力。不然,不惟失其前禽,仍或有伤鹰之患矣。”帝嘉其言,既出,台臣皆以为贺。风纪大振。又上疏陈七事,曰惜名爵、抑浮费、止括田、久任使、论好事、奖农务本、励学养士,诏中书省举行之。寻俾均逸于外,拜河南行省平章政事。时河南王卜怜吉歹为丞相,待以师礼,由是政化大行。

    皇庆二年卒,年六十七。赠光禄大夫、中书平章政事、柱国,追封冀国公,谥文定。天挺尝修云南实录五卷,又注唐人鼓吹集一十卷,行于世。

    子佑,字君辅,小字朵鲁别台。由宿卫补官,仁宗时拜殿中侍御史,以廉直著名,大受知遇。迁陕西行省参知政事,拜陕西行御史台侍御史。

    张孔孙

    张孔孙字梦符,其先,出辽之乌若部,为金人所并,遂迁隆安。父之纯,为东平万户府参议,夜梦谒孔子庙,得赐嘉果,已而孔孙生,因丐名于衍圣公,遂名今名。既长,以文学名,辟万户府议事官,万户严忠范之兄为陕西行省平章政事,聘孔孙,以母老不应。

    时汴梁既下,太常乐师流寓东平,旧章缺落,止存登歌一章而已。世祖居潜邸,尝召乐师至日月山观之,至是,徐世隆奏帝,宜增设宫县及文、武二舞,以备大典。因诏徐世隆为太常卿,而孔孙以奉礼郎为之副,以董乐师,肄成,献之京师。廉希宪居政府,辟为掾。及安童为相,尤礼重之,授户部员外郎,出为南京总管府判官。

    时方议下襄樊,朝庭急用兵,孔孙谓:“今以越境私贩坐罪者,动以千数,宜开自新之条,俾得效战赎死。”朝论采之。佥四川道提刑按察司事,寻升湖北道提刑按察副使。行部巴陵,有囚三百人,因怒龚乙建言兴银利,发其坟墓,而烧其家,烧死者三人,有司以真图财杀人坐之,孔孙原其情,减罪。迁浙西提刑按察副使,改同知保定路总管府事,俄拜侍御史,行御史台事。

    至元二十二年,安童复入相,言于帝曰:“阿合马颛政十年,亲故迎合者,往往骤进,据显位;独刘宣、张孔孙二人,恬守故常,终始如一。”乃除宣吏部尚书,孔孙礼部侍郎。寻升孔孙礼部尚书,擢燕南提刑按察使。二十八年,提刑按察司改肃政廉访司,仍为使,莅治于大名,一以所没赃籴粟五千斛,赈饥民。拜佥河南江北行中书省事;亡何,除大名路总管,兼府尹,大兴学校。有献故河堤三百馀里于太后者,即上章,谓宜悉还细民,从之。擢淮东道肃政廉访司使,因谳狱盐场,民尹执中兄弟诬伏为强盗,平反之。召还,拜集贤大学士、中奉大夫,商议中书省事。丞相完泽卒,孔孙与陈天祥上封事,荐和礼霍孙可为相。

    会地震,诏问弭灾之道,孔孙条对八事,其略曰:蛮夷诸国,不可穷兵远讨;滥官放谴,不可复加任用;赏善罚恶,不可数赐赦宥;献鬻宝货,不可不为禁绝;供佛无益,不可虚费财用;上下豪侈,不可不从俭约;官冗吏繁,不可不为裁减;太庙神主,不可不备祭享。帝悉嘉纳之,赐钞五千贯。又累疏言:“凡七十致仕者,宜加一官;丁忧服阕者,宜待起复;宿卫之冒滥者,必当革;州郡之职,必当遴选,久任达鲁花赤,宜量加迁转;又宜增给官吏俸禄;修建京师庙学,设国子生徒,给赐曲阜孔庙洒扫户;相位宜参用儒臣,不可专任文吏;故相安童、伯颜、和礼霍孙与廉希宪等,各宜赠谥。”久之,请老还家,拜翰林学士承旨、资善大夫,致仕,集贤大学士如故。大德十一年,卒,年七十有五。

    孔孙素以文学名,且善琴,工画山水竹石,而骑射尤精。及其立庙,谠言嘉论,有可观者,士论服之。

    校勘记

    1. 亦将待(之)〔人〕 据许文正公遗书卷一语录改。新元史已校。
    2. 至元七年 本书卷七世祖纪至元八年三月乙酉条、卷一五八许衡传、卷一七四耶律有尚传皆作八年事。牧庵集附刘致姚燧年谱置于“至元七年庚午”下,本传从之,实误。道光本改作“八年”。
    3. 燧自太原驿致馆下 考异云:“案姚燧撰白栋墓碣,称鲁斋先生奏召旧弟子散居四方者,以故王梓自汴”,“孙安与高凝、燧、炖自河内”,“独公自太原,十二人皆驿致馆下。盖燧由河内应召自阙下。所云公者,谓白栋也。传谓燧自太原者,误。”
    4. 四年得告南归中书以承旨召明年复召 牧庵集附刘致姚燧年谱云:至大四年,“中书遣陈检阅复以承旨召”。皇庆元年,“居庐山”,皇庆二年,“先生七十六岁。是年,复以翰林承旨召”,“九月十有四日薨”。此处脱皇庆元年事,迳于至大四年后书“明年”,则复召之年、卒年皆误。
    5. 别速(合)〔台〕彻里帖木儿 按别速台为姓氏,即别速氏。“合”讹,今改。
    6. 〔擢〕之奇佥江南浙西道提刑按察司事 原空阙,从北监本补。
    7. 六曰亲贤〔七曰革敝〕八曰尚(友)〔文〕 据本书卷一一五裕宗传、卷一六0李谦传补、改。
    8. 祖肃为(右)〔左〕三部尚书 本证云:“案肃传,右当作左。”本书卷一七一刘因传“右”亦作“左”。据改。
    9. 六年奉使宣抚陕西 本书卷二一成宗纪大德七年三月庚寅条有“诏遣奉使宣抚循行诸道”,“刘赓往河东陕西”。道园学古录卷十七刘赓神道碑有“六年,加少中大夫。以学士奉使宣抚陕西”。当为六、七二年事连书。传略去“加少中大夫”,迳云六年奉使宣抚陕西,实误。道光本改作“七年”。
    10. 泰定元年 道园学古录卷一七刘赓神道碑作泰定二年,且记载较详。疑“元”当作“二”。
    11. 辽(金)〔东〕丹王 道光本与滋溪文稿卷七耶律有尚神道碑合,从改。按此即辽东丹王突欲。
    12. 拜中书(右)〔左〕丞 据本书卷二二武宗纪大德十一年七月辛巳、九月丁丑条、卷一一二宰相年表改。本证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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