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正衙奏事诏
作者:李适 
(唐德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53

    朕方励精庶政,博求嘉言。比者百官正衙奏事,至有多时者,公卿庶僚,属当寒暑,为弊亦深,在于朕怀,岂谓优礼。自今勿正衙奏事,如陈奏者,宜诣延英门请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