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告省城住民禁止家庭残忍文 中华文库
布告省城住民禁止家庭残忍文 作者:阎锡山 |
我在太谷医院,见收留的病人,有少小腿的,有折臂的,有头破的,有手指残毁的。医生曾告诉我说:这多是家庭残忍所得下的病,我心甚为伤之!我国以仁道立国,何竟有此现象,真是失教的缘故;若无外国人医养,我们还没办法。近闻省城住民内,有买人幼女,打的学戏的,迫令为娼的,有毒打童养媳妇和使女的,还有继母虐待前妻儿女的,种种家庭残忍,妨害人道,非特天理人情所不容,实于人类价值有损。除饬所管警区稽察外,责成街长副闾邻长查报,并准邻右随便报闻。本兼省长对此项可怜的儿童,必予以相当之救济;残忍的人,亦必予以应得之惩戒也。此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