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冬至次日受朝敕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36

    王者父事天,母事地,所以昭孝敬之道,通神祗之德。朕虔奉明命,备稽大猷,实在缘情,不惟相袭。伏以昊天上帝,义在尊严,恭惟祀典,每用冬至。既于是日有事于圆丘,更受朝贺,实深兢惕。自今以后,冬至宜以次日受朝,仍永为恒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