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用开元通宝钱诏
作者:李治 
(唐高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12

    泉布之兴,其来自久,实古今之要重,为公私之宝用。年月既深,伪滥斯起,所以采乾封之号,改铸新钱。静而思之,将为未可。高祖拨乱反正,爰创轨模;太宗立极承天,无所改作。今废旧造新,恐乖先旨。其开元通宝,宜依旧施行,为万代之法。乾封新铸之钱,令所司贮纳,更不须铸。仍令天下置铸之处,并铸开元通宝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