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库名称代码 中华文库
中国水库名称代码 |
UDC
Code for China Reservoir Name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根据部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由建设与管理司主持,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为主编单位制定的《中国水库名称代码》,经审查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并予以发布。标准的名称和编号为《中国水库名称代码》SL259-2000。
本标准自2001年3月1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函告主持部门。
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
为了水利、防汛抗旱信息化建设的需要,依据SL213-98《水利工程基础信息代码编制规定》规定的原则、方法,根据SL249-1999《中国河流名称代码》确定的河流名称代码编制SL259-2000《中国水库名称代码》。
SL259-2000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水库编码的目的、原则,编码的对象、方法;水库名称代码格式及代码各要素内容;水库编码中一些问题处理说明及术语注释;全国各流域水库名称代码。
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本标准主编单位: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邓 坚 束庆鹏 董侬生 黄 为 苏文松 杨之岭 董继英 何 东 董蕴辉 李 明 杨洪林 李兴学 王章立 尚全民 徐永田
1 总 则
1.0.1 为适应国家水利建设与管理现代化、防汛抗旱信息化建设的需要,编制本标准。
1.0.2 本标准明确了全国水库编码规定,规定了全国大型和中型水库的名称代码。
1.0.3 本标准适用于水库信息的编制、存储、检索等领域的管理与应用。
1.0.4 本标准编制中引用的主要标准有:
SL01-97《水利水电技术标准编写规定》
SL213-98《水利工程基础信息代码编制规定》
SL249-1999《中国河流名称代码》
GB50201-94《防洪标准》
本标准依据各流域机构审定的防洪工程图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办公室提供的相关考证资料编制。
2 术 语
2.0.1 河流。河流是陆地表面宣泄水流的通道,是江、河、川、溪的总称。
2.0.2 干流。水系内汇集全流域径流的河流称为干流,其他河流均汇入干流。
2.0.3 支流。流入较大河流或湖泊的河流称为支流,直接汇入到干流的支流为一级支流,汇入一级支流的河流称为二级支流。
2.0.4 水系。有两条以上大小不等的支流以不同形式汇入干流,构成的一个河道体系,称为水系(或河系)。
2.0.5 流域。流域是指地表水及地下水的分水线所包围的集水区域或汇水区域。因地下水分水线不易确定,习惯指地面径流分水线所包围的集水区域。
2.0.6 水库。水库是在河道、山谷、低洼地及地下透水层修建挡水坝或堤堰、隔水墙,形成集水的人工湖。
2.0.7 代码。代码是一个或一组有规律的、易于计算机和人识别与处理的符号,标识功能是代码的基本特征。
2.0.8 编码。编码是将事物或概念(编码对象)赋予有一定规律性的、易于计算机和人识别与处理的符号。
3 水库编码原则及代码格式
3.1 编 码 原 则
3.1.1 科学性。本水库名称代码根据水库所在流域、水系、河流及水库类别编制。
3.1.2 唯一性。水库与其代码—一对应,可保证水库信息存储、交换的一致性、唯一性。
3.1.3 完整性和可扩展性。代码既反映了水库所在流域、水系、河流及类别等要素的属性,又反映了各要素间的关系,具有完整性。代码结构留有扩展余地,可以延伸和扩充。
3.2 编码对象、代码格式
3.2.1 编码对象。全国大型和中型水库。
3.2.2 代码采用拉丁字母(I、O、Z舍弃)和数字的混合编码,共11位,分别表示水库所在流域、水系、编号及类别。
3.2.3 代码定义。ABTFFSSNNNY。
A:取值B,为SL213-98确定的水库分类码。
B:1位字母表示一级流域,一级流域码详见附录A。
T:1位字母表示二级流域(水系),二级流域(水系)码详见附录B。
FF:2位数字或字母表示一级支流的编号,取值0~9、A~Y,其中00~09作为干流或干流不同河段的代码。
SS:2位数字或字母分别表示二级支流、二级以下支流的编号,取值0~9、A~Y;若是二级支流,第二个S为0。
NNN:3位数字或字母表示该区域(流域、水系)内某个水库的编号,N取值0~9、A~Y。
Y:1位数字表示水库的类别。
1:大(一)型(总库容大于等于10亿m3);
2:大(二)型(总库容大于等于1亿m3,小于10亿m3);
3:中型(总库容大于等于0.1亿m3,小于1亿m3);
4:小(一)型(总库容大于等于0.01亿m3,小于0.1亿m3);
5:小(二)型(总库容大于等于0.001亿m3,小于0.01亿m3);
9:其他。
4 各流域水库名称代码
- 4.1 黑龙江流域水库名称代码
- 4.2 辽河流域水库名称代码
- 4.3 海河流域水库名称代码
- 4.4 黄河流域水库名称代码
- 4.5 淮河流域水库名称代码
- 4.6 长江流域水库名称代码
- 4.7 浙、闽、台诸河流水库名称代码
- 4.8 珠江流域水库名称代码
- 4.9 广西、云南、西藏、新疆诸国际河流水库名称代码
- 4.10 内流区水库名称代码
附录A 一级流域码
A:黑龙江流域;
B:辽河流域;
C:海河流域;
D:黄河流域;
E:淮河流域;
F:长江流域;
G:浙、闽、台诸河;
H:珠江流域;
J:广西、云南、西藏、新疆诸国际河流;
K:内流区诸河。
附录B 二级流域(水系)码
黑龙江流域:
A:黑龙江水系;
B:松花江水系;
C:乌苏里江水系;
D:绥芬河水系;
E:图们江水系;
F:额尔古纳河水系。
辽河流域:
A:辽河水系;
B:大凌河及辽东沿海诸河水系;
C:辽东半岛诸河水系;
D:鸭绿江水系。
海河流域:
A:滦河水系;
B:潮白、北运、蓟运河水系;
C:永定河水系;
D:大清河水系;
E:子牙河水系;
F:漳卫南运河水系;
G:徒骇、马颊河水系;
H:黑龙港及运东地区诸河水系。
黄河流域:
A:黄河干流水系;
B:汾河水系;
C:渭河水系;
D:山东半岛及沿海诸河水系。
淮河流域:
A:淮河干流水系;
B:沂沭泗水系;
C:里下河水系。
长江流域:
A:长江干流水系;
B:雅砻江水系;
C:岷江水系;
D:嘉陵江水系;
E:乌江水系;
F:洞庭湖水系;
G:汉江水系;
H:鄱阳湖水系;
J:太湖流域。
浙、闽、台诸河:
A:钱塘江水系;
B:瓯江水系;
C:闽江水系;
D:浙东、闽东及台湾沿海诸河水系。
珠江流域:
A:西江水系;
B:北江水系;
C:东江水系;
D:珠江三角洲水系;
E:韩江水系;
F:粤、桂、琼沿海诸河水系。
广西、云南、西藏、新疆诸国际河流:
A:元江—红河水系;
B:澜沧江—湄公河水系;
C:怒江、伊洛瓦底江水系;
D:雅鲁藏布江—布拉马普特拉河水系;
E:狮泉河—印度河水系;
F:伊犁河、额敏河水系;
G:额尔齐斯河水系。
内流区:
A:乌裕尔河内流区;
B:呼伦贝尔内流区;
C:白城内流区;
D:扶余内流区;
E:霍林河内流区;
F:内蒙古内流区;
G:鄂尔多斯内流区;
H:河西走廊—阿拉善河内流区;
J:柴达木内流区;
K:准噶尔内流区;
L:塔里木内流区;
M:西藏内流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