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关于宋庆龄名誉主席病情的公告(第十号)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公  告

1981年5月29日于北京市
宋庆龄同志治丧委员会公告
本作品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1年/第11号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以极其沉痛的心情宣告:我国爱国主义、民主主义、国际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伟大战士,杰出的国际政治活动家、卓越的国家领导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宋庆龄同志因患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于一九八一年五月二十九日二十时十八分在北京逝世,终年九十岁。

宋庆龄同志的逝世,是我们国家和全国人民的巨大损失。决定为宋庆龄同志举行国葬,以表达我国各族人民的沉痛悼念。

宋庆龄同志治丧委员会已经成立。

我国爱国主义、民主主义、国际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伟大战士,卓越的国家领导人宋庆龄同志永垂不朽!

一九八一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