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中华文库
←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1998年6月25日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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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十三届中央委员会提出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修正案)。大会决定,经修正后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大会认为,根据党的十五大对党章的修改,在团章中明确规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这对于保证共青团组织在党的领导下,团结带领广大团员坚定地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大会要求,各级团组织和全体共青团员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团章的各项规定,在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为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