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编 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附则
制定机关: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20年5月28日于人民大会堂
(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
发布于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有效期:2021年1月1日至今
本作品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千二百五十九条 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第一千二百六十条 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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