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届)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届
本作品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七十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1993年2月22日的决定,免去阮崇武的劳动部部长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93年2月22日


    第七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1993年2月2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3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93年2月22日


    第七十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1993年2月2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93年2月22日


    第六十九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1993年2月2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93年2月22日


    第六十八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1993年2月2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93年2月22日


    第六十七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劫持航空器犯罪分子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1992年1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92年12月28日


    第六十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1992年1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92年12月28日


    第六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1992年11月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3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92年11月7日


    第六十四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1992年11月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92年11月7日


    第六十三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1992年9月4日的决定:

    一、免去王丙干兼任的财政部部长职务。
    任命刘仲藜为财政部部长。
    二、免去李森茂的铁道部部长职务。
    任命韩杼滨为铁道部部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92年9月4日


    第六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1992年9月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3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92年9月4日


    第六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1992年9月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3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92年9月4日


    第六十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1992年9月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3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92年9月4日


    第五十九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1992年7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92年7月1日


    第五十八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92年4月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2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92年4月3日


    第五十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92年4月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92年4月3日


    第五十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92年4月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92年4月3日


    第五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1992年2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92年2月25日


    第五十四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1991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2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91年12月29日


    第五十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1991年10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2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91年10月30日


    第五十二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1991年9月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91年9月4日


    第五十一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1991年9月4日通过,现已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91年9月4日


    第五十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1991年9月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91年9月4日


    第四十九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1991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91年6月29日


    第四十八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犯罪的补充规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1991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91年6月29日


    第四十七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1991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91年6月29日


    第四十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1991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91年6月29日


    第四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91年4月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1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91年4月9日


    第四十四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91年4月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91年4月9日


    第四十三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一、任命邹家华为国务院副总理,免去其国务委员职务。
    二、任命朱镕基为国务院副总理。
    三、任命钱其琛为国务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91年4月8日


    第四十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1991年3月2日的决定:

    一、免去林汉雄的建设部部长职务。
    任命侯捷为建设部部长。
    二、免去钱永昌的交通部部长职务。
    任命黄镇东为交通部部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91年3月2日


    第四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1991年3月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1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91年3月2日


    第四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1990年12月28日的决定:

    一、免去王芳兼任的公安部部长职务。
    任命陶驷驹为公安部部长。
    二、免去郑拓彬的对外经济贸易部部长职务。
    任命李岚清为对外经济贸易部部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90年12月28日


    第三十九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1990年1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90年12月28日


    第三十八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1990年1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90年12月28日


    第三十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1990年1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90年12月28日


    第三十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七次会议于1990年1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1年5月15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90年12月28日


    第三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1990年10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90年10月30日


    第三十四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1990年9月7日的决定:

    一、免去李鹏兼任的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二、任命陈锦华为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90年9月7日


    第三十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1990年9月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90年9月7日


    第三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1990年9月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1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90年9月7日


    第三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1990年9月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1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90年9月7日


    第三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1990年6月28日的决定:

    一、免去何康的农业部部长职务。
    二、任命刘中一为农业部部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90年6月28日


    第二十九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罪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1990年6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90年6月28日


    第二十八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1990年6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90年6月28日


    第二十七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90年4月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90年4月4日


    第二十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包括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附件三:《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徽图案,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90年4月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7年7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90年4月4日


    第二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1990年2月2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0年8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90年2月23日


    第二十四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1989年12月26日决定:

    一、任命邹家华兼任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
    免去姚依林兼任的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职务。
    二、任命何光远为机械电子工业部部长。
    免去邹家华兼任的机械电子工业部部长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89年12月26日


    第二十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1989年12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0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89年12月26日


    第二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1989年12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89年12月26日


    第二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1989年12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0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89年12月26日


    第二十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1989年10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89年10月31日


    第十九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1989年9月4日的决定,免去王蒙的文化部部长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89年9月4日


    第十八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1989年7月6日的决定:

    一、任命顾秀莲(女)为化学工业部部长;免去秦仲达的化学工业部部长职务。
    二、任命阮崇武为劳动部部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89年7月6日


    第十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已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9年4月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89年4月4日


    第十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1989年4月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89年4月4日


    第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1989年2月2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89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89年2月21日


    第十四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1989年2月2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89年8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89年2月21日


    第十三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1988年12月29日的决定:

    一、任命罗干为国务院秘书长。
    免去陈俊生兼任的国务院秘书长职务。
    二、任命伍绍祖为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
    免去李梦华的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职务。
    三、免去罗干的劳动部部长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88年12月29日


    第十二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1988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88年12月29日


    第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1988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89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88年12月29日


    第十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88年11月8日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88年11月8日


    第九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88年11月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89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88年11月8日


    第八号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1988年9月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89年1月1日起施行。1978年8月18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1978年8月19日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干部服役条例》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88年9月5日


    第七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的补充规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1988年9月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88年9月5日


    第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1988年9月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89年5月1日起施行。1951年6月公布的《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88年9月5日


    第五号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1988年7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88年7月1日


    第四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8年4月1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88年4月13日


    第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8年4月1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88年8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88年4月13日


    第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任命姚依林、田纪云、吴学谦为国务院副总理;
    任命李铁映、秦基伟、王丙干、宋健、王芳、邹家华、李贵鲜、陈希同、陈俊生为国务委员;
    任命
    陈俊生为国务院秘书长(兼)
    钱其琛为外交部部长
    秦基伟为国防部部长(兼)
    姚依林为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兼)
    李鹏为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兼)
    李铁映为国家教育委员会主任(兼)
    宋健为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兼)
    丁衡高为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主任
    司马义·艾买提(维吾尔族)为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王芳为公安部部长(兼)
    贾春旺为国家安全部部长
    尉健行为监察部部长
    崔乃夫为民政部部长
    蔡诚为司法部部长
    王丙干为财政部部长(兼)
    赵东宛为人事部部长
    罗干为劳动部部长
    朱训为地质矿产部部长
    林汉雄为建设部部长
    黄毅诚为能源部部长
    李森茂为铁道部部长
    钱永昌为交通部部长
    邹家华为机械电子工业部部长(兼)
    林宗棠为航空航天工业部部长
    戚元靖为冶金工业部部长
    秦仲达为化学工业部部长
    曾宪林为轻工业部部长
    吴文英(女)为纺织工业部部长
    杨泰芳为邮电部部长
    杨振怀为水利部部长
    何康为农业部部长
    高德占为林业部部长
    胡平为商业部部长
    郑拓彬为对外经济贸易部部长
    柳随年为物资部部长
    王蒙为文化部部长
    艾知生为广播电影电视部部长
    陈敏章为卫生部部长
    李梦华为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
    彭佩云(女)为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李贵鲜为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兼)
    吕培俭为审计署审计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88年4月12日


    第一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任命李鹏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8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