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同意外交部《关于肃清“四人帮”在批判〈中国〉影片问题上的流毒、拨乱反正的请示》的通知 中华文库
中共中央、国务院通知 中发〔1979〕15号 1979年2月19日 发布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和革命委员会外事办公室、各大军区、省军区、野战军党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备部委党委、党组、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中央和国务院同意外交部《关于肃清“四人帮”在批判〈中国〉影片问题上的流毒、拨乱反正的请示》,现发给你们。请你们连同《关于外国人在中国摄影问题的规定》,向干部和群众传达,并认真执行。
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一九七九年二月十九日
关于肃清“四人帮”在批判《中国》影片问题上的流毒、拨乱反正的请示
根据李副总理十一月十日关于安东尼奥尼摄制的影片《中国》“是有点毛病的,它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但‘四人帮’利用它来反对周总理”、“外交部好好研究一下”的指示精神,现将我们的意见报告如下。
《中国》影片有一些丑化我群众的镜头和讽刺挖苦的解说词。而负责接待安东尼奥尼拍片的中央广播事业局有人借机向“四人帮”告状说影片《中国》是卖国主义的,还把当时对《中国》影片的处理诬告为“认识新形势下两条路线斗争的主要线索”。一九七四年“四人帮”借题发挥,捏造罪名,无限上纲,别有用心地大搞所谓“批判”,在“一·二五”大会上公然叫嚷《中国》电影是汉奸加间谍搞的,在报纸上连篇累牍地发表文章,其险恶用心主要是打击诬陷敬爱的周总理,干扰、破坏毛主席的外交路线,同时借机诬害打击干部和群众。“四人帮”制造的这一事件影响极坏,流毒很广,对外进行过多的交涉,强加于人,给外国人以不良影响。其后在如何对待外国人来华采访和拍片问题上,造成我各单位领导和群众精神上的过度紧张和思想上的极大混乱,影响到正常的采访活动。随着揭批林彪、“四人帮”运动的深入开展,这个问题有进一步澄清的必要。
我们建议:
一、在深入揭批林彪、“四人帮”中应彻底揭穿“四人帮”利用安片反对敬爱的周总理的罪恶阴谋,批判他们散布的种种谬论,进一步拨乱反正,肃清流毒。
二、在中央和各地有关部门,在过去所谓批判安片问题上,有冤案、错案的,应予彻底平反。一切诬蔑不实之词应予推倒。
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一九五八年九月九日、一九六四年五月三十日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前情况,重新修订颁发《外国人在中国摄影问题的规定》。关于原规定中“禁止外国人进行空中摄影”一条,随着外国民航班机来华的日益增多,以及利用卫星进行空中摄影的日益广泛,已无实际意义,可予取消。关于在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照相的规定,从有利于我保护文物和发表出版权益考虑,应从严掌握。
四、对安片的看法和“四人帮”利用安片制造事件的真实目的,可以在适当时候对安本人讲。安现未正式提出访华要求,可暂不主动邀他访华,待他有此要求时,原则上可以同意他来访问,是否拍片再研究。如他到使馆来,可予接待。此点拟先电告我驻意使馆掌握。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建议将此请示报告批转各地区、各部门,包括驻外使领馆。代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起草的批语,以及《关于外国人在中国摄影问题的规定》附后,请一并审批。
外交部一九七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一、凡是划为军事禁区的地方和单位一律禁止外国人摄影。某些外国人经批准而进入军事禁区时,应该在事先通知他们不得摄影,也不得携带照像机、录像机和电视、电影摄影机。
二、对文物保护单位及博物馆,除可拍摄外景风景照片外,凡根据有关部门规定不能拍摄的部分应事先通知前往参观的外宾,并在现场设置“请勿照像”的中外文说明。古壁画、字画、纺织品等允许拍摄时,不准使用碘钨灯光,以免损害文物。
三、除上述规定外,外国人在非禁区内的摄影问题,一般应该根据“不允许外国人摄影就不要安排外国人参观,允许外国人参观就允许外国人摄影”的原则执行。在参观项目中,如有个别部分不允许照相的,也要事先向外宾说明。
四、接待单位应认真做好专业摄影人员来华拍片的接待工作,允许外国人摄影的地方和项目,要有适当的准备,但不要弄虚作假。
五、非专业摄影人员来华,一般不宜同意使用十六毫米以上的摄影机拍片。个别需照顾的对象,接待单位应报本部门领导批准。十六毫米以上的电影胶卷不再由海关封存。
本规定颁发后,一九五八年九月九日国务院的有关规定、一九六四年五月三十日的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关通知,以及各地和中央有关部门过去发的同本规定精神相抵触的规定、通知,即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