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巳日燕太学听弹琴诗序
作者:韩愈 
本作品收录于《昌黎先生集
郑国之俗,三月上巳,于溱洧水上执兰招魂。自魏以后,但用三日,不用上巳。时公为四门博士,作此序。

    与众乐之之谓乐,乐而不失其正,[1]又乐之尤也。[2]四方无斗争金革之声,京师之人既庶且丰,天子念致理之艰难,乐居安之闲暇,肇置三令节。[3]诏公卿群有司,至于其日,率厥官属,[4]饮酒以乐,所以同其休,宣其和,感其心,成其文者也。

    三月初吉,实惟其时,司业武公,[5]于是总太学儒官三十有六人,列燕于祭酒之堂,樽俎既陈,肴羞惟时,盏斝序行。[6]献酬有容,歌风雅之古辞,斥夷狄之新声,褒衣危冠,与与如也。[7]有儒一生。[8]魁然其形,抱琴而来,历阶以升。[9]坐于樽俎之南,鼓有虞氏之《南风》,[10]赓之以文王宣父之操。[11]优游夷愉,广厚高明,追三代之遗音,想舞雩之咏叹,及暮而退,皆充然若有得也。[12]武公于是作歌诗以美之,命属官咸作之,命四门博士昌黎韩愈序之。

    注释

    1. 一作节。
    2. 尤一作光。
    3. 《旧史》云:“贞元四年九月,诏正月晦日,三月三日,九月九日,三节日。宜任文武百僚选胜地,追赏为乐。五年正月,诏以二月一日为中和节,代正月晦日,备三令节数。”此序在贞元壬午癸未间,公为四门博士,其云“肇置三令节”,盖谓德宗朝始置耳。
    4. 或无属字。
    5. 下或有少仪二字。
    6. 一作有序。
    7. 与与,或作愉愉,方从杭、蜀本,云:《》:“我黍与与。”《淮南子》:“善用兵者,陵其与与”,皆音余。今按:《论语》有此全句。
    8. 儒一或作一儒。
    9. 以或作而。
    10. 见《家语》。
    11. 见《史记》孔子学琴于师襄事。
    12. 有下或有所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