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此存照”(三) “立此存照”(四)
作者:鲁迅
1936年
“立此存照”(五)
本作品收录于《且介亭杂文附集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六年十月五日《中流》半月刊第一卷第三期。


      近年的期刊有《越风》,撰人既非全是越人,所谈也非尽属越事,殊不知其命名之所以然。自然,今年是必须痛骂贰臣和汉奸的,十七期中,有高越天先生作的《贰臣汉奸的丑史和恶果》,第一节之末云:“明朝颇崇气节,所以亡国之际,忠臣义烈,殉节不屈的多不胜计,实为我汉族生色。但是同时汉奸贰臣,却也不少,最大汉奸吴三桂,贰臣洪承畴,这两个没廉耻的东西,我们今日闻名,还须掩鼻。其实他们在当时昧了良心努力讨好清廷,结果还是‘鸟尽弓藏,兔死狗烹’,真是愚不可及,大汉奸的下场尚且如此,许多次等汉奸,结果自更属可惨。……”

      后又据《雪庵絮墨》,述清朝对于开创功臣,皆配享太庙,然无汉人之耿精忠,尚可喜,吴三桂,洪承畴四名,洪且由乾隆列之《贰臣传》之首,于是诫曰:“似这样丢脸的事情,我想不独含怨泉下的洪经略要大吃一惊,凡一班吃里爬外,枪口向内的狼鼠之辈,读此亦当憬然而悟矣。”

      这种训诫,是反问不得的。倘有不识时务者问:“如果那时并不‘鸟尽弓藏,兔死狗烹’,而且汉人也配享太庙,洪承畴不入《贰臣传》,则将如何?”我觉得颇费唇舌。

      因为卫国和经商不同,值得与否,并不是第一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