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疆绎史/勘本 中华文库
南疆绎史勘本目录
纪略六卷
- 卷一 南都纪略〈一〉
福王〈上〉
- 卷二 南都纪略〈二〉
福王〈下〉
- 卷三 闽疆纪略〈三〉
唐王
- 卷四 粤中纪略〈四〉
永明王〈上〉
- 卷五 粤中纪略〈五〉
永明王〈下〉
- 卷六 浙东纪略〈六〉
鲁监国〈附纪略补〉
列传二十四卷
- 卷七 督辅列传〈一〉
史可法〈上〉
- 卷八 督辅列传〈二〉
史可法〈下〉〈应廷吉、卢渭等附〉
- 卷九 阁辅列传〈三〉
高弘图、姜曰广
- 卷十 卿贰列传〈四〉
张慎言、徐石麒、张有誉、解学能、吕大器、高倬
- 卷十一 儒臣列传〈五〉
刘宗周〈祝渊、王毓蓍、潘集、傅日炯、张应煜、恽日初、张之璇附〉、黄道周〈赵士超等〉
- 卷十二 使臣封疆列传〈六〉
左懋第〈陈用极等〉、袁继咸
- 卷十三 镇将列传〈七〉
黄得功、高杰、刘泽清
- 卷十四 抚按列传〈八〉
祁彪佳、王瑞旃、凌𬳶、陈潜夫、何刚
- 卷十五 罪案列传〈九〉
周镳、雷演祚、周钟
- 卷十六 南都守职、扬州从难诸臣列传〈十〉
刘成治、黄端伯、吴嘉胤、龚廷祥、陈于阶〈吴可箕、黄金玺等附〉、刘肇基〈乙邦才、庄子固、马应魁、许谨、楼挺等〉、卫胤文、吴尔埙、张伯鲸〈高孝缵、王士琇等〉
- 卷十七 义烈诸臣列传〈十一〉
徐汧、华允诚、杨廷枢、刘曙、陆培、王道焜、叶向荣
- 卷十八 义师诸臣列传〈十二〉
金声〈江天一〉、夏允彝〈子完淳、兄之旭〉、陈子龙、沉廷扬
- 卷十九 谏臣列传〈十三〉
李模、乔可聘〈姚思孝〉、章正宸、李清、熊开元〈姜采附〉、金堡
- 卷二十 浙中阁辅督师从亡诸臣列传〈十四〉
张国维、朱大典〈子万化〉、孙嘉绩、沉宸荃、陈函辉、馀煌、高岱〈子朗、叶汝𦵕〉、董守谦、王正中〈王之仁附〉
- 卷二十一 浙中阁部留守舟山殉节诸臣列传〈十五〉
张肯堂、吴钟峦〈子福之附〉、林垐〈林汝翥、叶子器〉、刘中藻〈陈世亨等〉、朱继祚〈汤芬、林嵋、都廷谏〉、朱永佑、李向中、沉履祥〈刘世勋、张名扬、林瑛、王朝相、刘潮等附〉
- 卷二十二 浙中阁部诸臣列传〈十六〉
熊汝霖〈郑遵谦附〉、钱肃乐、张煌言〈罗子木、杨冠玉、王居敬附〉
- 卷二十三 守土诸臣列传〈十七〉
扬州任民育、曲从直、王缵爵、周志畏、罗伏龙〈杨振熙等〉
徽州温璜
浙江顾咸建〈兄咸正〉、唐自彩、过俊民
关中郑为虹、黄大鹏、王士和、胡上琛
衢州王景亮、伍经正、邓岩忠、方召、张鹏翼
建昌王养正、王域、刘允浩、夏万亨〈史夏隆〉
万安梁于涘
新城李翱
宁都徐伯昌〈子先春〉、徐世名〈子常吉〉
- 卷二十四 寇难诸臣列传〈十八〉
寇难黄克善、吴锡玉
左兵彭永春、徐可行〈董四明〉、成启〈孙大华〉
孙兵张耀、曾益〈弟栻〉、吴子骐〈刘管、杨元瀛、谭先哲、石声和、顾人龙等〉、王运开〈弟运闳〉、刘廷标、焦润生〈杨于陆〉、陈六奇、徐道兴、张朝纲〈子耀〉、鲁异撰、席上珍〈金世鼎〉、何思、冷阳春、夏祖训〈段伯玉、馀继思、耿希哲〉
兵难那嵩、龙吉兆、龙吉佐
- 卷二十五 乡兵集义诸臣列传〈十九〉
嘉定侯峒曾〈子元演、元洁〉、黄淳耀〈弟渊耀〉、张锡眉〈龚用圆、马元调、夏云蛟、唐全昌〉
松江沈犹龙〈李待问、章简〉、眭明永〈徐念祖、傅凝之、戴泓、陆厚元〉〈三六五〉
昆山朱集璜、王佐才〈陈宏勋、周室瑜、陶瑊、陈大任等〉
太仓王湛〈兄淳、蔡仲昭、魏虎臣等〉
溧阳谢琢〈钱国华〉
广德吴源长〈裘君量〉
盐城司石盘、酆都司〈阙名〉、缪鼎吉〈弟鼎言〉
- 卷二十六 义兵守御诸臣列传〈二十〉
江阴阎应元、陈明遇、许用德〈冯厚敦、沉鼎科、戚勋、夏维新等〉、黄毓祺、徐趋〈邓大临〉
金山侯承祖〈子世禄〉
- 卷二十七 上江乡兵、浙皖山兵列传〈二十一〉
宁国邱祖德〈钱龙文、沉寿荛〉、麻三衡
泾县尹民兴〈赵初浣〉、吴汉超)
池州吴应箕
青阳庞昌胤
江上卢象观、方明、倪文焕、葛麟
无锡顾杲
庐皖冯宏图、周损、傅梦鼎〈傅谦之、桂蟾、僧义堂、侯应龙〉、王𤐣
四明王翊〈弟翃附〉、王江〈沉调伦、赵立言、子桢〉
- 卷二十八 太湖、浙西义兵列传〈二十二〉
太湖陆世钥、吴易、吴鉴、孙兆奎、沉自炳〈弟自炳、华京、吴旦、赵汝圭、周瑞〉、茹略文、李总兵〈任源邃、吴福之、徐安远〉
长兴金有鉴〈王士麟、岑元泰〉、徐昌明、姚志倬〈张起芬〉
海宁俞元良
嘉兴屠象美、陈梧、钱棅〈郑宗彝〉
- 卷二十九 江右义兵列传〈二十三〉
建昌邓思铭
新城杨应和〈杨居久〉
新昌陈泰来
广信胡梦泰、詹兆恒、周定礽、万文英〈唐倜、胡奇伟、汪硕画〉
抚州曾亨应〈子筠、王秉干、汤仲发〉
南昌揭重熙、傅鼎铨〈广信曹大镐〉
都昌馀应桂〈子显临、九江金志达、僧了悟〉
德兴胡定海
宁都彭锟
- 卷三十 山陕义兵列传〈二十四〉
山西李虞夔
陕西孙守法〈武大定、姚翀霄、卫天明、康姬命、王知礼、李世仁、曹三俊等〉
此“勘本”目录都三十卷。凡重于时而主其事者,得正名;从事而仅以一死见者,皆旁列,丽于正传。而名多不尽书者曰“等”,不得入传而赘于跋者曰“附”。或自有言、或为并事者,名各分;或因所统、或缀于末者,名皆联。
又江、浙守土诸吏,今各冠之以地;地以人重也。贼难亦分之、义兵亦冠之;冠之且使朗若列眉,不费读者之目。
- ↑ 即李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