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序 公孙龙子
迹府第一府,聚也。述作论事之迹,聚之于篇中,因以名篇。
作者:公孙龙 
白马论第二

公孙龙,六国时辩士也,疾名实之散乱,因资材之所长,为“守白之论”。假物取譬,以“守白”辩,物各有材,圣人之所资用者也。夫众材殊辩,各恃所长,更相是非,以邪削正,其赏罚不由天子,威福出自权臣。公孙龙伤明王之不兴,疾名器之乖实,乃指物以混是非,寄白马而齐物我,冀时君之有悟,而正名实焉。谓“白马为非马”也。白马为非马者,言白所以名“色”,言马所以名“形”也。色非形,非色也。夫言色则形不当与,言形则色不宜从;今合以为物,非也。如求白马于厩中,无有,而有骊色之马,然不可以应有白马也。不可以应有白马,则所求之马亡矣。亡则白马竟非马。欲推是辩以正名实而化天下焉。马体不殊,黄白乃异,彼此相推,是非混一,故以斯辩而正名实。

龙与孔穿会赵平原君家。穿曰:“素闻先生高谊,愿为弟子久,但不取先生以白马为非马耳。请去此术,则穿请为弟子。”龙曰:“先生之言悖。龙之所以为名者,乃以白马之论尔。今使龙去之,则无以教焉。且欲师之者,以智与学不如也。今使龙去之,此先教而后师之也。先教而后师之者悖。且白马非马,乃仲尼之所取。仲尼曰︰“必也正名乎!”龙以白马正名实,故仲尼之所取。龙闻楚王张繁弱之弓,载忘归之矢,以射蛟兕于云梦之圃,而丧其弓。左右请求之。王曰:‘止!楚王遗弓,楚人得之,又何求乎?’仲尼闻之曰:‘楚王仁义而未遂也。亦曰人亡弓,人得之而已,何必楚?’若此,仲尼异楚人于所谓人。楚王失弓,因以利楚,不能兼济天下,故曰仁义遂遂也。人君唯私,其党附之,亦如守白求马,独有白马来应。楚王所谓人者,楚国也;仲尼所谓人者,天下也。故离白以求马,众马皆至矣;忘楚以利人,天下感应矣。夫是仲尼异楚人于所谓人,而非龙异白马于所谓马,悖。先生脩儒术而非仲尼之所取,欲学而使龙去所教,则虽百龙,固不能当前矣。”孔穿无以应焉。圣教虽殊,其归不异。曲士束于教,不能博通,则安其所习,毁所不悟。故虽贤倍百龙,不能当前为师;亦如守白求马,所丧多矣。

公孙龙,赵平原君之客也。孔穿,孔子之叶也。穿与龙会,穿谓龙曰:“臣居鲁,侧闻下风,高先生之智,说先生之行,愿受业之日久矣,乃今得见。然所不取先生者,独不取先生之以白马为非马耳。请去白马非马之学,穿请为弟子。”公孙龙曰:“先生之言悖。龙之学,以白马为非马者也;使龙去之,则龙无以教。无以教而乃学于龙也者,悖。且夫欲学于龙者,以智与学焉为不逮也。今教龙去白马非马,是先教而后师之也。先教而后师之,不可。先生之所以教龙者,似齐王之谓尹文也。齐王之谓尹文曰:‘寡人甚好士,以齐国无士,何也?’尹文曰:‘愿闻大王之所谓士者。’齐王无以应。尹文曰:‘今有人于此,事君则忠,事亲则孝,交友则信,处乡则顺,有此四行,可谓士乎?’齐王曰:‘善!此真吾所谓士也。’尹文曰:‘王得此人,肯以为臣乎?’王曰:‘所愿而不可得也。’是时齐王好勇。圣人之用士也,各因其材而用之,无所去取也。齐王以所好求士,亦如寄白命马,岂得士乎?于是尹文曰:‘使此人广庭大众之中,见侵侮而终不敢斗,王将以为臣乎?’王曰:‘讵士也?见侮而不斗,辱也。辱则寡人不以为臣矣。’尹文曰:‘唯。见侮而不斗,未失其四行也。是人未失其四行,是未失其所以为士也。然而王一以为臣,一不以为臣,则向之所谓士者乃非士乎?’齐王无以应。尹文曰:‘今有人君将理其国,人有非则非之,无非则亦非之;有功则赏之,无功则亦赏之,而怨人之不理也,可乎?’齐王曰:‘不可。’尹文曰:‘臣窃观下吏之理齐,其方若此矣。’王曰:‘寡人理国,信若先生之言。人虽不理,寡人不敢怨也。意未至然与?’意之所思,未至大道。尹文曰:‘言之,敢无说乎?既言齐国失政,敢不说其由乎?王之令曰:“杀人者死,伤人者刑。”人有畏王之令者,见侮而终不敢斗,是全王之令也。而王曰:“见侮而不斗者,辱也。”谓之辱,非之也。无非而王辱之,故因除其籍,不以为臣也。不以为臣者,罚之也。此无罪而王罚之也。且王辱不敢斗者,必荣敢斗者也。荣敢斗者,无是而王是之,必以为臣矣。必以为臣者,赏之也。彼无功而王赏之。王之所赏,吏之所诛也;上之所是,而法之所非也。赏罚是非,相与四谬,虽十黄帝,不能理也。’齐王无以应焉。君不顾法,则国无政,故圣倍十黄帝,不能救其乱也。故龙以子之言有似齐王。子知难白马之非马,不知所以难之说。以此,犹知好士之名,而不知察士之类。”察士之善恶,类能而任之。